gl9855 发表于 2008-1-27 07:51:55

会员交流与活动区版规

会员交流与活动区版规

为了各位会员更好的在公告与活动区互相交流与帮助,现制定公告与活动区版规如下:
1、各位会员在发言时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论坛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删帖或更严厉的处罚。
2、版主以身作则,积极引导会员创造良好的版区氛围。
3、会员请自觉应针对板块主题和主贴内容发帖、回帖,对违规贴和灌水贴根据情况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删帖或更严厉的处罚。
4、会员对版块有好的建议或批评请及时提出。版块对于好的意见或批评及时采纳,并对发帖人给于适当奖励;对于恶意发帖、恶意回帖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5、版主对会员提出的问题予以及时回复,需要与论坛协商解决的应给与说明,对无法解决的问题版主应该给予合理的说明。
6、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员可根据情况互相调节与也可版主积极沟通、协调解决。禁止出言不逊、恶意中伤和其他有损论坛氛围的行为。
7、为了各位会员在公告与活动区互相交流和帮助,创造更好的论坛氛围,请大家自觉遵守版规。

[ 本帖最后由 sdust 于 2008-3-21 16: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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