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精华申请声明
本帖最后由 孤鸿踏雪 于 2010-5-29 13:22 编辑各位朋友:
我刚才才发现,我提起的“感应淬火预处理状态申请精华”申请是不符合论坛要求的,现在予以撤销申请(以我的权限只能删除主题),由此给该版块版主和超级版主以及向我表示支持的朋友们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 抱歉啊,我刚才去试删除,但没有删除权限,希望CEO或超版早日看到声明,帮助删除! 请问杨工,申请怎么不符合论坛要求呢? 额,没有发现这个帖子啊,麻烦能贴出来连接地址。 http://www.rclbbs.com/forumdisplay.php?fid=40这个帖子目前不是精华贴呢。
然后申请帖没有在。 回复 3# 所以因为
沈版,请看看这个http://www.rclbbs.com/viewthread.php?tid=58363&fromuid=31405 回复 4# stigershu
我是要求撤销这个申请http://www.rclbbs.com/viewthread.php?tid=58650&fromuid=31405 我看过新版的《热处理论坛精华帖管理制度》,没有看出你的申请有什么不妥,还请杨工明示。 回复 8# 所以因为
看看这个条件(限制):
4.3 评审
4.3.1 I级精华审核条件
a) 对应主题帖符合精华帖定义和所属性质精华帖定义;
b) 对应主题帖得到会员非灌水性质跟帖不少于50帖(重要参考项,不是必须要求项);
c) 申请帖获至少3名技术专家组和4名管理人员(必须有该主题帖所在版块版主至少1名)明确回复个人意见表示同意申请。
4.3.2 II级精华审核条件
a) 对应主题帖符合精华帖定义和所属性质精华帖定义;
b) 对应主题帖得到会员非灌水性质跟帖不少于80帖(重要参考项,不是必须要求项);
c) 申请帖获至少4名技术专家组和5名管理人员(必须有该主题帖所在版块版主至少1名)明确回复个人意见表示同意申请。
4.3.3 III级精华审核条件
a) 对应主题帖符合精华帖定义和所属性质精华帖定义;
b) 对应主题帖得到会员非灌水性质跟帖不少于100帖(重要参考项,不是必须要求项);
c) 申请帖获至少5名技术专家组和6名管理人员(必须有该主题帖所在版块版主至少1名)明确回复个人意见表示同意申请。 4.3.3 III级精华审核条件
a) 对应主题帖符合精华帖定义和所属性质精华帖定义;
b) 对应主题帖得到会员非灌水性质跟帖不少于100帖(重要参考项,不是必须要求项); c) 申请帖获至少5名技术专家组和6名管理人员(必须有该主题帖所在版块版主至少1名)明确回复个人意见表示同意申请。
是不是这个。如果是,已经说明(重要参考项,不是必须要求项)。 我认为杨工是太谦虚了,我同意沈工的话“重要参考项,不是必须要求项” .相当部分的企业并不重视预处理.包括不进行预处理或不重视预处理后的实际结果或是采用错误的.预处理方法..“感应淬火预处理状态”是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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